可就在刚才,它好像第一次在那听不懂的声音里听出了食物以外的内容。
跑回来的路上,它一直在想那是什么。
那不是驱赶,不是示威,也不是亲近,是更接近于阳光的东西,喵二努力地在自己的感受里找寻相似的东西。
直到倒退到它很小很小的时候。
它突然反应过来,就像妈妈。
喵二还太小了,它还没有学会Jing确地用树,用风或者其他什么来衡量美好的东西,所以对它而言,最好的联想就是猫妈妈。
温柔地舔舐,袒露出柔软的腹部给自己取暖。
后来,喵二再也不讨厌他了。
就这样一年又一年,喵二体验了很多次春夏秋冬,看着这栋楼里的人来来往往,换了一波又一波。
而自己变成了又一位长者,教导新来的小猫,什么是人类,什么是雪。
终于在一个粉色的花瓣又飘落的日子,他看到很久很久以前自己偷偷讨厌过的人类和那个被迁怒过的人类一起来到这里,举着一个纸盒子和自己说着听不懂的话。
它回想起很久以前那只三花猫离开前告诉过他,如果有人类想带它去一个地方,一定要看看对方是不是好人。要闻闻那个人类身上有没有好闻的味道,要听听看这个人有没有温和的声音。
如果是的话。
你可以试着跟他走,我也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但你会有新的名字,只属于你的名字。
“喵喵喵喵喵。”三花这么告诉它。
喵二看了看面前的人想,一个半的好人,应该也算好人吧。
第75章 番外二婚礼
“哎呀,今天去做什么呀,打扮得这么漂亮。”邻居从花园里抬起头寒暄。
糜知秋妈妈身上的小香风套装勾勒出身材,优雅又知性,她挥了挥手里的信封,“去参加婚礼。”
“朋友的孩子吧,也是差不多时候了。”邻居感叹,“一个个的感觉一下都长大了。”
糜知秋妈妈转了转嵌有粉钻的戒指,笑了一下,“是我儿子要结婚了。”
“真的假的!”邻居惊讶得不行,“这一直都没听说过小糜有对象,怎么突然一下子婚礼都举行起来了…”
糜知秋妈妈顺了一下刘海,她的头发被卷成大波浪,蓬松地搭在肩上,“我也是才知道。”
对方一下子没接上话。
“那我赶时间,先走了。”她挥了挥那个信封。
信封里装着的请柬素雅简洁,上面邀请的人是“程思知女士”。
程思知。
这是糜知秋妈妈的名字,她年轻时候特立独行惯了,觉得陪伴自己一生的除了伴侣还有名和姓,于是结婚后最先干的事就是把自己不喜欢的名改了。
糜知秋都上小学了,才好奇地问外婆,“你和外公为什么喊我妈叫秋霞呀。”
那是被程思知女士抛弃的曾用名。
自己给自己取的名字总是会更喜欢一些,别的人在学校介绍自己都会说我是谁谁谁的妈妈,但她就会说,“你好,我是程思知,这是我儿子。”
糜知秋也从来不揭她底,别人说知秋这名字好听,他只字不提妈妈为什么这么取,就笑得格外温和,说或许是吧。
程思知从来都喜欢他这些小小的体贴。
糜知秋大概就是那种别人家的小孩,温和有礼貌,学什么都学得很快,会画画,会乐器,长得好看,甚至连学习都不用Cao心,每次程思知逗着他出去玩,他不答应,还会很认真地解释自己不能缺课。
程思知把自己的人生过得一帆风顺,其中就包括她那一定会过得更好的儿子。
她一直都是这么想的。
出租车上的音响太过嘈杂,程思知把窗户摇下来一些,靠着窗边又打开了一次这个信封。
那是糜知秋半个月前亲手给她的,他说因为自己想选一个有海的地方,所以要先去那里筹备一下。
“你就放心过来玩就好,机票我已经放在里面了。”他笑起来的时候永远像个学生,不管穿着多么正式的衣服。
程思知翻开请柬,里面只有一句话。
“邀请我生命中,从过去到未来,永远都最重要的女士前来参加我的婚礼。”
“最重要的女士。”程思知默念出来。
车速带着风挥乱了一点她头顶的发丝,夏天的风带着温度,是柔软的。
程思知想。
是啊,永远也不会有人和我参加这场“最重要的女人”的较量了。
因为和我儿子步入殿堂的,是个男人。
程思知一直是个很快乐的人,这也是她希望的,小时候做个快乐的小姑娘,成年后做个快乐的女人,老了就做个快乐的老太太。
她很喜欢的一个歌手说,“希望自己老了的时候,可以变得更加的开阔,能接纳一切人,对身份对地位都没有任何偏见,对世界还很好奇,但有正义感,而且还很勇敢。”